太阳成集团tyc9728党委委员、党员领导联系党支部制度
(二?一四年十月修订,2014年10月20日印发,印发文号:经管党[2014]10号)
为了加强党委与党支部的沟通和联系,增强党支部的组织教育功能,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,根据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,特制定学院党委委员、党员领导联系党支部制度。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提升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整体素质为目标,充分发挥师生党员在工作、学习、社会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,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、战斗力和影响力,切实发挥党组织的“战斗堡垒”作用。
二、联系内容
1.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。党委委员、党员领导除应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外,每学期应至少参加或列席一次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。党委委员、党员领导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,旨在加强与党支部的交流,督促和指导党支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。
2.指导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。党委委员、党员领导要主动了解所联系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、发展对象的确定等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。必要时,要亲自参加所联系党支部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,适时指导党支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开展工作。党委委员、党员领导要认真解答党支部有关政策的咨询,确保所联系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顺利进行。
3.与所联系党支部的师生党员沟通交流。党委委员、党员领导要积极与所联系党支部的党员进行沟通交流,一方面要主动了解和征求师生党员对学院党建、学院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为学院党委领导和支持学院发展提供重要依据;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师生党员积极行动,在参与学院建设、促进学院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4.向党委会汇报有关工作。党委委员、党员领导每学期至少一次就联系党支部的工作情况向党委(扩大)会汇报,总结有关工作经验,为学院党建和学院发展工作积极建言献策,及时反馈师生的意见和建议。
5.其它内容。除了完成上述内容外,党委委员、党员领导可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所联系党支部工作需要,开展相关工作。
三、具体分工
为了保证本制度落实到人和方便双方之间的联络,结合各党委委员、党员领导的工作实际,院党委对各党委委员、党员领导联系党支部进行了具体分工(见附表)。
附表见链接:http:/show.php?articleid=18834